校園霸凌防制專區

認識校園霸凌

        教育部依據修正公布之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,於101年7月26日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,「校園霸凌」係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,於校園內、外所發生之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、文字、圖畫、符號、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,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、排擠、欺負、騷擾或戲弄等行為,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,或難以抗拒,產生精神上、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,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。… 此外,所稱之「學生」係指「各級學校具有學籍、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」。校園霸凌事件均應經過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。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(文字來源:教育部反霸凌專區)

    

防制校園霸凌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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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rong@haps.tp.edu.tw 
  • 反霸凌專線:02-27074191轉3203或3200
  • 教育部反霸凌網頁:https://csrc.edu.tw/bully/
  •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:1953(陪你勇敢,不再旁觀。)
  • 友善校園無界限,陪你勇敢,不再旁觀,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自111 年8 月30 日正式啟用,24 小時專人接聽,提供諮詢及通報管道,1953 carry 你。教育部,關心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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